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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抽检:2批次洗衣液、1批次沐浴露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9 11:44:57    浏览次数:4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度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的通报。  为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19年1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度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的通报。

  为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在全区开展了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2019年1-10月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消费者举报的市场主体,产品范围包括家居用品类、儿童用品类、家用电器类、装修建材类、服装鞋帽类5大类。产品质量抽检采取“靶向性”抽检的方式,共抽取106个市场主体共3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45批次,不合格7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4.4%。

  其中,儿童用品类,抽检的产品包括洗发液、沐浴露、纸尿裤、护理垫等,共抽检22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86.4%。2批次洗衣液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1批次沐浴露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产品质量检验主要依据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QB/T 1994-2013《沐浴剂》、GB/T 29679-2013《洗发液、洗发膏》、QB/T 1978-2016《染发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GB/T 28004-2011《纸尿裤(含纸尿片/垫)》等标准。

  对抽检不合格的市场主体,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

 
关键词: 米菲儿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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