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 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 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 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 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 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 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贬义词。
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
泻药,但是不再回答直销传销的类似问题了,因为以前回答问题被广州某公司告侵犯他的名誉权,现在官司还没结束
国家提倡的分享经济其实才是真正的直销,未来的互联网不是优势,物联网才是优势,谁能掌握更多的终端消费者,谁就能掌握未来趋势。所以马云说电商时代过去了,新零售时代到来,新零售就是线上线下,大数据和现代物流的结合。
这才是真正的直销,也就是所有人以相同价格在同一个指定的唯一官网直接从厂家(公司)直接购买产品。
线上:公司网站。线下: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和现代物流把两者结合起来。你会发现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公司终端消费者。
那么直销传销的区分除了商务部的直销许可牌照,更重要的是在这里消费者刚进入的时候是否受益。因为在厂家直接购买产品省掉了中间环节,一定要比有中间渠道的产品便宜,如果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产品价值和价格背离,也就是价格远远高于价值,而这中间的差价被上面的推荐人分掉,这就是人头费,消费者在这里没有买到低价高质的产品,这其实就是传销。
国家支持直销。但也出台了相关法律,在校大学生以及老师公务员等等不能从事,同时直销也是有产品的传销模式,不断的去拉人吧,要么一个人不好做,有人成功也有人看不到结果,看个人努力!
国家商务部网站,有名单就是直销,其他的都不要轻易信,有些说在申牌的也不要轻信,毕竟还有大把企业是没有那个实力的,只是他们说的而已,与直销还差着天远呢,具体的看下文
我身边一朋友搞直销,从他嘴里我所理解的直销就是厂家直接发货给所需要的百姓,省去中间各级营销商的差价,从而让百姓以最低的价格买到高质量的商品。据说,未来我国就会走向直销化,但人们好像把传销和它混为一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