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以“诗画瓯江 司法护航”为主题的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龙泉市举行。丽水市龙泉、莲都、青田、缙云、云和及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永嘉十家法院在省高院、丽水中院、温州中院的指导下,共同建立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为瓯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系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
瓯江,发轫于江浙之巅,流经龙泉、云和、莲都、缙云、青田、永嘉、瓯海、鹿城、龙湾、乐清10个县(市、区),干流全长388公里,流域面积18028平方公里。作为浙江省第二大河流,水质良好,水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浙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宝库,孕育了灿烂的处州文化、瓯越文明。
该项机制秉持着共治共赢的基本原则,成立十地法院生态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建立十地法院生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商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此外,通过建立类案统一裁判、协作联动对接、会商通报宣传、健全人员培养交流合作、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专题研讨等机制,建立生态集中体验基地,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以法聚力、跨域统筹、创新引领,切实增强司法协作实效,更好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通过发挥生态司法在瓯江流域的协作配合作用,形成整体效应,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格局,护航瓯江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瓯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有效整合丽、温十家基层法院资源共同护航瓯江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一次有利尝试,也是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为跨域环资案件审理、瓯江水生态治理、生态司法协作提供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样本,是“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的一场生动实践。
进一步凝聚共识、聚焦重点、深耕细作、久久为功,建立科学系统、务实高效、便捷畅通的环资审判协同新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构建一体化的司法协助机制。完善跨域立案制度,促进环资案件跨域立案更加顺畅,减轻当事人诉累。建立环资案件办理辅助性事务委托协助制度,节约司法资源。建立环资生效判决委托或协助执行制度,提升执行实效。
制定一体化的案件裁判标准。建立环资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加强专题研讨,开展个案会商,推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
完善一体化的资源共享体系。整合、共享环资案件审理方面业务专家、审判骨干的智力资源,开展联合培训,共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探索建立专家陪审员共享人才库,实现专业资源共享。探索环资案件跨区域管辖模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打造一体化的集中体验基地。充分收集各地环资审判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素材,共同设立生态司法集中体验基地,发挥学习、体验、宣传、互动功能,提升环保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