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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遂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3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18:00:02    浏览次数:3
导读

  为积极推进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数字金融、园区运营、医疗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域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9〕33号)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近期决定面向

  为积极推进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数字金融、园区运营、医疗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域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9〕33号)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近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9日止,请将报名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另外:①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资格复审由遂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学历任职、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在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以及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关键词: 遂昌信息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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