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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也雷了?!这锅P2P真的不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18:05:54    浏览次数:14
导读

  由陆金所代销的一款资管计划被投资者曝出违约问题,这个逾期的项目是由大同证券管理的“同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于2016年10月26日设立,投资人数107个,规模约1.3亿元(其中约7000万由陆金所代销),托管机构为宁波银行,底层资产为上市公司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资产管理计划,是指金融投资机构作为资产

  由陆金所代销的一款资管计划被投资者曝出违约问题,这个逾期的项目是由大同证券管理的“同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于2016年10月26日设立,投资人数107个,规模约1.3亿元(其中约7000万由陆金所代销),托管机构为宁波银行,底层资产为上市公司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资产管理计划,是指金融投资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作为金融创新的互联网资管,则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媒介,向用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业务模式。互联网资管新规所提及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

  若投资者投资于互联网资管,比如在陆金所上投资资管计划,只要负责出钱就可以了,陆金所负责亲自挑选项目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挑选项目进行投资,就如同购房者将资金交付某机构,并由这个机构决定是否购买房产,买哪一套房产。

  至于何为P2P,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此下了官方定义:

  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根据官方定义,P2P平台只是信息中介的角色,并不参与到具体投资行为,投资者需要亲自选择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借出款项),就如同二手房买卖一样,房屋中介为购房者提供信息,是否购买,买哪一套,由购房者自行决定。

  其实,许多人分不清资管、信托和P2P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加之无良自媒体混淆视听,以至于不管什么类型的金融产品雷了,P2P都会被无端牵扯进去。

  前两个月,互联网资管新规一出炉就刷爆了屏,各大自媒体平台毫不犹豫地蹭上了这个热点,为了吸引更多眼球,更是把P2P给牵扯了进来,某篇10万+的爆文甚至直接在标题中呼喊:“赶紧逃离P2P !

  然而,全文除了标题之外,再也没有出现“P2P”这个词,财哥本来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特地小心翼翼地敲打了Ctrl+F,仔细地搜索了一遍,依然没在正文中发现“P2P”的踪影。这种危言耸听、靠标题博眼球的功力,财哥实在是佩服这位爆文写手的造谣功力。

  一提到陆金所,真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就是那家全国最大的P2P平台吗!平安集团旗下的,靠山强,靠谱!”

  陆金所于2012年成立,是平安集团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布局。上线P的平台定位呈现,业务规模发展迅速。

  但是,早在2016年12月13日,平安集团旗下互联网财富管理平台陆金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从当天起,原陆金所平台提供的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将由陆金服通过其平台继续提供,陆金服将作为网络借贷中介机构。

  目前,陆金所的财富管理项目囊括活期、定期、基金、高端理财以及保险等众多大类理财产品,完全没有再涉足P2P业务了,而陆金服如今才是中国最大的P2P平台。

  根据2016年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相关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等业务。

  所以,投资者若发现某平台既有P2P业务,又有其他金融产品销售,还是趁早开溜吧!这类平台都有胆非法经营了,离爆雷还会远吗?

  既然陆金所不是P2P平台,资管计划和P2P也没啥关系,还请大家暂且莫慌。但是,财哥仍要提醒各位:投资有风险,网贷也一样,凡事小心为妙。

 
关键词: 陆金所雷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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