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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犯罪团伙不到一年POS机套现156亿 非法获利50余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22:37:40    浏览次数:13
导读

  利用POS机从事非法经营,不到一年资金流动额竟高达1.56亿,非法获利50余万。近日,汉中警方破获该市首例信用卡套现特大非法经营案。  11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一负责人说,去年3月他们接到一家银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邹某、郭某等人自从在西安及汉中多家银行开户以来,利用多个银行账户,以汉中市汉台区某商行、

  利用POS机从事非法经营,不到一年资金流动额竟高达1.56亿,非法获利50余万。近日,汉中警方破获该市首例信用卡套现特大非法经营案。

  11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一负责人说,去年3月他们接到一家银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邹某、郭某等人自从在西安及汉中多家银行开户以来,利用多个银行账户,以汉中市汉台区某商行、汉中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实体公司为掩护,频繁通过信用卡清算平台收取上游资金,再通过网银、手机银行分散向多个不同银行开户的自然人信用卡账户还款。账户收付交易频繁,资金快进快出,资金交易规模与个体门店经营规模不符。

  接到报案后,汉中市汉台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于去年4月1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经过近半年艰苦侦查,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去年8月下旬,汉中警方在某商务中心先后抓获邹某(男,44岁)、郭某(男,35岁)等8名犯罪嫌疑人。现场依法扣押各类刷卡POS机300余台,银行信用卡3500余张,电脑19台,手机30余部及大量财务票据等资料。经调查,邹某、郭某等人以“汉中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为掩体,招募李某等4名“业务经理”,以微信群发宣传名片等方式对外宣传,并长期实施利用信用卡虚构交易非法套现、代办、代还、养卡及非法提升信用额度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获利。

  经司法会计鉴定,该团伙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虚构交易累计向各银行发送支付18767笔,涉及非法经营数额达1.56亿人民币。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华商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余姗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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