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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出台规定有两套房家庭不得购买新建商品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1 04:41:24    浏览次数:9
导读

  浙江省台州市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浙江省二三线城市限购由此拉开序幕。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

  浙江省台州市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浙江省二三线城市限购由此拉开序幕。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通知指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违反规定销售商品住房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房屋登记申请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

  据悉,近年来,台州市房价上涨迅猛,周边的一线城市限购后,投资客大量涌入,房价迅速攀升。虽然台州经济发达,房价上涨有一定支撑基础,但“游资”流入,吹大了楼市泡沫。此番限购,有望遏制台州楼市过快上涨的势头。

 
关键词: 浙江台州房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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