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受贿案件。据报道,莫神鉴在5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施工方送给的钱款高达91次,共计24.04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收受最少的仅三四百元。这种每次收受金额不起眼却次数频繁的受贿行为模式,被形容为“蚂蚁搬家式”腐败。
在干部队伍中,有部分人和莫神鉴一样,都有一种极其错误的观点,总认为“收个千儿八百不算犯法”。在他们的脑海中,腐败只发生在职权大的人身上,一笔收受几十万、几百万那才叫犯法,而自己一次才收个千儿八百的,根本不算什么。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基层单位的一部分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支书)等,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大搞“蚂蚁搬家式”腐败,他们的行为,严重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治理基层蚊蝇的“蚂蚁搬家式”腐败,最根本的方法是做到权力透明公开,让“蚂蚁爬行”在阳光下。权力来源于群众,也应回归到群众中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监督体制,加强政务、财务公开建设工作,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晒”在大众面前,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这样的多管齐下,才能打消基层蚊蝇的侥幸之心,让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