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通报安徽省胶囊剂药品监督抽验情况,不合格产品有25批次。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截至2012年5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61家在产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抽验,共抽验胶囊剂药品121批次,合格产品96批次,不合格产品25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徽济丰药业有限公司、芜湖仁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中国药典2010版实施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铬含量超标的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予行政处罚。
注:中国药典2010版实施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铬含量超标的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