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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智慧招商”数字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1 10:41:20    浏览次数:2
导读

  12月31日,孙吴县举行“孙吴智慧招商”数字化平台发布会,以“云”推介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布,“孙吴智慧招商”数字化平台正

  12月31日,孙吴县举行“孙吴智慧招商”数字化平台发布会,以“云”推介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布,“孙吴智慧招商”数字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今后孙吴县将依托这个数字化招商平台,积极引进符合孙吴发展定位的“优质项目”,积极寻找孙吴未来发展的“合作伙伴”。产业合作伙伴如能达成与我县的合作意向,双方将会共同开展园区运营、产业招商等工作,努力打造更优质的产业载体、引进更前沿的产业项目,让孙吴县成为投资兴业的首选地。

  孙吴县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一号工程,创新招商工作方式与北京普华永道公司开展委托招商工作,吸引辽商集团进驻孙吴,成立黑河市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招商内资入统到位资金完成全年任务的135%,同比增长56.3%,外资入统到位资金实现零的突破,引进的主导产业项目占达到60%以上,未来一个时期,孙吴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六届12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安排,按照县委第17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确定的打造“一城三区五基地”的目标,通过数字化赋能实体产业发展,将孙吴打造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希望通过今天发布的数字化招商平台,能够与国内外企业家朋友们共绘未来发展的蓝图,和力谱写孙吴县高着量发展的崭新画卷。

  为严厉打击非法偷越国(边)境行为,严密防范人员潜入潜出,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宾馆、旅店、洗浴等容留性住宿场所业主监管,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守边护边,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通告如下:

  凡举报上述特征人员或者有偷越国(边)境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0-20000元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旅店业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旅店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为明知是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金钱、食宿、交通工具等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越界捕捞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下或者拘留;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七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效打击偷渡、越界等违边行为,全力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根据当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禁未经批准进入边境地带(国界线公里以内区域)从事采伐、挖沙、采石、捕捞、狩猎、爆破等生产作业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禁止未经批准在边境线公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进行航空摄影或其他以遥感探测为目的的飞行。确需使用的至少提前15天进行申请。

  四、旅店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为明知是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金钱、食宿、交通工具等条件的;宾馆、旅店、洗浴等容留性住宿场所未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或擅自收留无证人员住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广大边民群众要积极举报偷越国(边)境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接收者,凡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获案件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0-20000元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

 
关键词: 招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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