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辽阳市弓长岭区地税局和国税局共同研究、制订联合控管税费办法,有效堵住建筑企业社保费征收的漏洞。
目前,弓长岭区辖区正常经营的建筑企业24户,每年外地到此施工的企业及个人150余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对建筑业的税费管理是、以发票控制税费征收。“营改增”之后,建筑行业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国税局按管理要求向纳税人发售发票,由纳税人自行开据,按月到国税局申报增值税,外埠来弓长岭区施工的纳税人,需在本地按比例预缴增值税。由此,地税机关失去了以票控税费的抓手。
今年以来,弓长岭区在办税服务厅窗口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城建税及附加,并督促企业到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社保费;地税局社保科按月进行增值税与社保费缴纳匹配情况比对,发现问题,由税务所进行针对性地巡查催缴;对缴纳增值税未缴纳社保费的,如经催缴无效,则由国税局停供发票。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弓长岭区建筑企业社保费的征收已无漏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