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本地 » 正文

深圳中小微企业全年可减负4396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3 21:17:38    浏览次数:6
导读

  今年3月,深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文件精神,规定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据介绍

  今年3月,深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文件精神,规定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据介绍,目前我市参保企业超过80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约78.4万家。社保费免征,惠及占全市企业数量99%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今年2月至6月,全市共计减免212亿元。

  据市人社局统计,此次免征政策延长后,我市中小微企业全年社保减负额度将从212亿元增长至439.6亿元,增幅107.36%。

  值得注意的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减免企业应缴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和减半征收的单位缴费部分仍需缴纳。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据了解,总体上,深圳社保基金结余量大,支撑能力较强,有充足的能力执行社保减免政策,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或延缓的影响。

 
关键词: 深圳社保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26755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