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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应对疫情的电力工程项目费用计列和调整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4 11:07:30    浏览次数:11
导读

  中国电力网讯 2020年2月14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在及时收集、整理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电力工程项目费用计列和调整指导意见》(定额[202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指导电力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工作,保障疫情期间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安全可靠供电,服务

  中国电力网讯 2020年2月14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在及时收集、整理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电力工程项目费用计列和调整指导意见》(定额[202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指导电力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工作,保障疫情期间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安全可靠供电,服务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

  《指导意见》分为八章三十四条,充分考虑了疫情期间应急抢建工程、持续施工工程、复工工程、新开工工程等各类电力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吸纳了来自湖北、广东等不同地区的意见和建议,从施工现场和工程参与各方的防疫措施、施工效率较低、人工价格和物价上涨、应急调遣及协调、赶工措施、不可抗力下费用分担和合同实施等多个层面,给出了疫情期间电力工程项目需增列费用项目设置和内涵,各类工程费用计列和调整的原则及方法、各类工程造价构成要素价格取定原则和方法等。

  《指导意见》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措施、响应电力工程项目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对规范疫情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营造疫情期间公平有效的电力工程项目交易和建设环境、保证电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发挥了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在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能,体现了电力发展研究院战“疫”的决心和行动力。

  后续,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将继续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展变化,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认真做好《指导意见》的反馈和解释,并进一步细化、深化相关应对工作和措施。

  定额【2020】6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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