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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布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4 23:19:53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119
导读

记者4日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了解到,该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其中,哈尔滨市收费标准为:班型10人以下,每人每课时30元;班型10人-35人,每人每课时25元;班型35人以上,每人每课时20元。

新华社哈尔滨1月4日电(记者杨思琪)记者4日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了解到,该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成本及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黑龙江省依法登记的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分三类执行,即哈尔滨市、大庆市城区,其他市(地)城区,县市三类执行。其中,哈尔滨市收费标准为:班型10人以下,每人每课时30元;班型10人-35人,每人每课时25元;班型35人以上,每人每课时20元。

该标准适用于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该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收费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按照相关要求,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类培训费,应按规定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一次性收费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此外,各培训机构应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变相超过规定的线下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编辑:孙静波】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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