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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6 16:53:52    浏览次数:8
导读

  1.请选择订阅信息类别并填写好您的邮件地址后按“订阅”按钮,您的邮箱中会收到一封确认信件,请点击确认信件当中的确认链接完成订阅。  2.如果您需要修改订阅内容,只需重新选择订阅信息类别,输入邮件地址,您的邮箱中会再次收到收到一封确认信件,请点击确认链接确认订阅新的信息类别即可。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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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对象: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两类予以支持。

  支持方式:为非定额资助。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立项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各区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的科技服务。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应有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5)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7.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区产业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在线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汇总后向市科委推荐。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7月8日。

 
关键词: 科技创新项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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