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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抽检178批次药品 仅3批次不合格2批次双鹤药业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7 11:19:2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78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于6月15日公布的《关于2020年第六期(总第五十七期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于6月15日公布的《关于2020年第六期(总第五十七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2020年海南省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本次共完成药品抽检共178批次,其中省计划抽检174批次、监督抽检4批次,检验合格药品175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

  其中,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两批药品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抽查不符合规定。第一批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生产批号为20190701,检验机构为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第二批生产批号为20190702,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两批药品的规格均为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检验依据均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不合格项目均为溶出度。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7日,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宁瑜晖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600062.SH)全资子公司。华润双鹤成立于1997年5月16日,注册资本10.43亿元,于1997年5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冯毅为法定代表人,截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26亿股,持股比例59.99%。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药”,03320.HK)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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