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全部完成,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到管理部领取本年度的结息单。同时请各联络员尽快完成本单位的对账工作。
1.职工余额不符的,出具“查账申请”并提供单位及个人账号、姓名、明细账及余额(本单位记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存在不唯一账户的,出具“并户申请”;提供所在账户对应的账号、姓名及余额;说明需保留的账户,需清除的账户;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请于8月31日前统一报送县公积金管理部。逾期没有报送的,管理部将视同单位台帐与管理部单位信息一致,请各联络员予以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