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大部分用户不一定非得在线购买,他有可能只是受到线上影响,还需要配合线下体验才能最终做出消费决策。
效果评估方式的不同,这导致电商和O2O的做法也有差异。前者一般以标准化的实物商品或虚拟产品为主;后者主要以非标准化的服务为主;前者可以粗暴简单吆喝就行,后者必须以做好关系为核心。
什么是O2O呢?为什么O2O存在这么大的潜在需求?online到offline的服务,是通过如何标准化的流程来连接的?或许对于O2O而言,其生命力正是在于纯电商模式的某些缺憾:以纯电商的模式并不能代替所有的消费和支付活动,始终存在那么小部分的商品或者贸易,是不适合用电商的模式来完成交易的,或者用线下的交易流程来完成会更加靠谱。
对于很多要做O2O的朋友来说,理解这个区别很重要;做O2O要放弃电商“交易规模”中心论的观点。同样,做O2O也不要指望短期能提升销售业绩,需要系统的改造和努力去打通线上线下;利用线上去提升企业各方面的效率。
O2O的侧重点在于线下的offline的服务,并以线上的这种服务为业务的触发点,通过online的方式来完成了一个前期的营销和铺垫,虽然支付过程也可以在线上完成,但是最终的目的在于线下的实体消费和体验,而这种特定地点,特定时间,特定内容的线下消费内容,由于是以线下的服务和体验为主,也决定了O2O其实更为重要的是线下的资源。
而电商平台的模式则不同,搭好了一个平台,引入了流量,在线上完成了购物和订单的处理,而商品的使用和体验是不具有特定区域和时间特点的,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机性。线上订购的商品,也往往是标准化程度比较高,比较大众化的,对线下的使用和价值体验要求不那么高的商品,比如电子类产品,食品类,书籍类等。
2、 O2O更侧重的是服务性的消费,而电商模式更侧重于购物和标准化的线O的服务基本上是以特定的时间和区域为主,也就是现场的消费和体验文化;而电商的消费和体验往往是在网上完成的,用户主要是在办公室或者家里,其中需要涉及一个物流的因素
厘清了O2O和电商模式的差异,我们就可以了解到社会上的商品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生活化体验为主的服务类产品,一类是以功能性为主的应用类商品,前者适合O2O模式,后者适合电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