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院针对两级院审执工作薄弱环节,下发《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提出九条整改意见。
第二,中院向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发送《专函》、进行约谈,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引起基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疫情缓解后迅速回归主业,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第三,由中院分管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牵头,组成两个专项督导组,分别到六个基层法院实地调研走访督导,结合各院不同特点和薄弱环节,出谋划策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第四,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升级评查力度。在坚持常规评查的基础上,在全盟法院开展“二审改发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对2019年二审改发案件采取“下评上”方式,通过网络进行全面评查并发布通报、督促整改。
第五,合理确定中院每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个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要求;将发改率、服判率、结案率等指标责任到人,定期通报到人。
第六,严格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依法维持、强化调解、慎重改判、严格发回”的工作要求,适时召开中院主审法官会议主任及团队长工作会议,通报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中院审管办联合政治部,与积案较多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帮助分析数据背后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加快结案进度,提高办案效果。
该八项举措为两级法院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科学发展,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良性、高质量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5月末,全盟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较第一季度实现大幅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高,案件结案率较第一季度提升23.7个百分点,已接近第二季度达标值,其他各项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均趋势向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