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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社区供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6 22:47:16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浏览次数:296
导读

本报讯(记者蒋亦丰)浙江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浙江将加强社区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浙江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浙江将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机构进驻社区。新建社区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纳入配套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相关服务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

目前,幼儿园仍是承担照护服务的主力军。据统计,浙江家长入托需求集中在2至3岁,承担此年龄段婴幼儿照护服务的4000余家机构中有3300余家为幼儿园。为加强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浙江鼓励各类高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开设相关培养方向。

 
(文/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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