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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万元 铁岭新城被责令改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1 03:00: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72
导读

  中国网财经1月20日讯(记者王嘉浩)日前,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9.SZ)发布公告称,因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

  中国网财经1月20日讯(记者 王嘉浩)日前,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09.SZ)发布公告称,因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万元,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被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 

  据了解,2020年度,铁岭新城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商品对价总额(总额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8,725,722.38元、成本17,952,536.70元。经查,财京贸易在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再销售给客户的过程中,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不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应为商品的代理人。铁岭新城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2,536.70元。铁岭新城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铁岭新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铁岭新城表示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辽宁证监局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深刻反思并认真总结在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将汲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会计准则、证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资料显示,铁岭新城主营业务为区域土地征用、市政基础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投资、管理咨询。 

(责任编辑:魏京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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