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在京展业的风险提示》称,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在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营。
2.但是,细心的网友会发现,批复依据竟然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及《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2号),两个文件都是12-13年前的文件了。
试问:银保监局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甚至搅乱金融环境的背景下,为何不更新指导意见,增强监管适应性和实效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银保监会曾经在年度计划中披露,将制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再次试问:原定于2019年计划出台的网络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去哪里了?为何在今年仅出台商业银行的?肆意妄为的P2P和网贷机构视而不管吗?
最后,小编认为:商业银行监管固然重要,但对于P2P网络贷款来说,商业银行真的已经够规范和严格了,作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是时候对P2P网贷机构制定新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