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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广告语:“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2 09:10:49    浏览次数:15
导读

  为了自家餐厅的招牌打得响亮,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吴先生专门创作了广告语。10余年来,餐厅生意越做越红火,广告语“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越来越响亮。然而,这句广告语也引发了一场官司———吴先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一家同样经营山珍菌类火锅的餐厅告上法院。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为了自家餐厅的招牌打得响亮,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吴先生专门创作了广告语。10余年来,餐厅生意越做越红火,广告语“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越来越响亮。然而,这句广告语也引发了一场官司———吴先生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一家同样经营山珍菌类火锅的餐厅告上法院。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称这句广告语是坊间流传的“俗话”,并非吴先生原创。

  昨日,年过半百的吴先生坐在原告席上,一脸严肃。他说,上世纪90年代,他在双楠经营一家山珍火锅店,1999年5月,喜欢写打油诗的他创作了这句广告语“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10余年来,这句广告词在成都流传甚广。2003年10月,吴先生为这句广告语争取了四川省版权局核发的文字作品登记证,即广告语的文字作品版权权属证明。

  几年前,另一家同样以提供食用野生菌为特色的餐厅在科华北路开业。该餐厅的广告语同样是“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还制作成长达40米左右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吴先生认为,被告与自己的企业存在明显竞争关系,对方明知自己不拥有该广告语著作权,仍将该段文字作为广告语进行宣传,严重损害了自己的经营利益,因此提出30万元赔偿。

  昨日庭审中,被告餐饮公司的代理人提出,这句广告语是取自坊间流传的“俗语”。“我们公司2002年就开始使用这句广告语了,早于吴先生获得版权的2003年。”被告公司一名负责人称,公司一位合伙人来自西北,当地也有这种说法。因此,吴先生并非这句话的原创和独创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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