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期建设范围:1#住宅楼。东至石河营建材城钢材市场,南至延琉路,西至2#、3#住宅楼,北至石河营建材城。
二期建设范围:2#、3#住宅楼,4#、5#、6#商业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东至1#住宅楼,南至延琉路,西至旧京张路,北至石河营建材城。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居委会(90.73平方米,位于1#楼7单元首层)、物业管理用房(25.21平方米,位于1#楼7单元首层)。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商业(89.31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卫生服务站(56.25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文体活动中心(237.99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物业用房(33.69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再生资源回收站(21.46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
物业管理用房(33.69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计划建设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5日。
1#住宅楼应与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25.21平方米,位于1#楼7单元首层)公共服务设施;水、电、燃气、供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850平方米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防尘网覆盖。
2#、3#住宅楼;4#、5#、6#商业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应与社区商业、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物业用房(33.69平方米,位于2#楼首层及位于2#楼地下一层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戊类库房)、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服务设施;水、电、燃气、供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2347平方米小区市政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3#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项目周边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防尘网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