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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委:行政法规不能由部门起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3 04:09:52    浏览次数:8
导读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9日在北京说,这次修改立法法时,对完善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也作了规定。“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不能由部门起草。”  郑淑娜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分析中国法治建设中有关立法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9日在北京说,这次修改立法法时,对完善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也作了规定。“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不能由部门起草。”

  郑淑娜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分析中国法治建设中有关立法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同时决定要求要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法律化。

  第一,要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当中的主导作用。立法法修正草案从法律项目的立项、法律的起草、法律的审议以及更多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第二,对完善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也作了规定。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不能由部门起草。另外,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地征求意见,而且要求行政法规的草案要公开、公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关键词: 行政法规的制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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