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参加并遵守本政策的服务商可以依据以下政策方案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本政策有效期自政策发 布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特约商户绑定终端设备之日起 30天内本人本卡累计交易金额(电签版)≥1000 元或(传统版)≥5000 元(不含系统接入费),即视为终端激活;
如无特殊说明,交易量均指特约商户在政策期间贷记卡(含准贷记卡)累计交易金额,且 不含出现风险的交易;
终端设备激活后,60个自然日内未再发生过交易的商户。伪激活商户比例=伪激活商户/激活达标商户数量;
以上 0元服务费商户传统版需本人本卡 30 天内累计交易≥5000 元视为激活,电签版需本人本卡 30 天内累计交易≥1000 元视为激活,商户首笔刷卡交易作为系统接入费;
商户激活 100天内电签版交易金额10000 元,传统版交易金额20000 元,则扣回已发放的激活奖
《即商通2020营销方案》未激活的所有终端可全部迁移到《即商通 2020 年中营销方案》中,无需补差价,不予退款,迁移后的号段考核期按新政策执行;
服务商承诺参加本政策,不得通过重复绑定终端、虚假销售等方式恶意套取终端设备及激活奖励, 一经发现,处以公司损失 10倍罚金并取消服务商合作资格;
服务商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开店宝《外包服务商管理办法》使用公司及监管机 构禁止使用的不当词汇进行宣传推广,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服务商承诺参加本政策,不通过重复绑定终端等、虚假销售等方式恶意套取终端设备,若有商户投诉须由服务商 T+3工作日内处理投诉事件,若不配合我司处理,默认同意全权承担责任;
服务商授权我司可从服务商服务费中冲抵的方式来抵扣对我司造成的损失或补足政策期结束后需支付的闲置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