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洗钱”,人们第一印象都是电视剧那种大富翁所为,其实不然。2020年6月2日汇川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洗钱犯罪案例。被告人不是什么大富豪,只是个普通人…
2018年5月被告人毛某某、毛某、任某某通过微信交流,约定将任某某提供的信用卡用POS机套现。然后收取1%-2%的手续费。然后将剩余资金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给任某某。截至2018年10月,毛某某、毛某先后帮助任某某套现119911元,毛某、毛某某获利3000余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某某、毛某犯罪洗钱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决毛某某、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本案关键人物任某某通过帮助他人办理贷款,获得他人提供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号码等信息,隐瞒已经成功办理贷款的事实,将资金占为已有。2019年11月8日任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了解到信用卡套现的严重性,这是法律明示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还是有人知法犯法,谋取利益。而对于个人而言,千万不要轻信小广告中的代办信用卡、代办贷款等很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因为你不知道他人会利用这些信息去做出什么损人害己的事情来,即使对方是朋友介绍的。所以我们都应该要有防范的意识,让坏人无计可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