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正题:那么传销,是在2005.11.1日开始全国禁止,该法律条文是“禁止传销条例”。那么在同年12.1日国务院发布了“直销管理条例”,从此便有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非法传销”的措辞。80年代传销进入我国后,由于国家没有管理,导致90年代出现大量社会问题,传销起初进来我国,就是现在的直销,但由于国家未规范管理,导致了很多诈骗公司利用这一行为来欺诈、欺骗牟利。后续我国看到了各个媒体因传销事件引发的大量社会问题开始关注,整改,封杀。于是就颁发了这么两条例。
那么传销,它是拉人头的本质,在法律“禁止传销条例”中称为“多层次,团队计酬”,用简单的方式表达就是“你发展A,你赚钱,A发展B,你和A赚钱,B发展C,你,A,B,又赚钱,那么这就是多层次,资金回报有固定的奖金模式即为团队计酬,这就是传销”无论有无产品,资格、机会、股份、权益、概念等虚拟商品同样定型传销。
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碰触的法律是“非法拘禁罪”。而从你问的问题上看,你所接触的传销触碰的法律是刑法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重点“组织者、领导者才有罪,构成犯罪事实你自己去查阅”。
下面的人没有构成犯罪事实,只能抓后教育放人。法制社会不能随意处置,需要证据。下面的人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抓了也没用,这就造成了他们讲的调控,警察不管,抓了又放等。
无论传销、非法传销,这都是一个称为,官方称为“非法传销”百姓媒体称为“传销”,没有区分合法与否的措辞,传销就是非法的。
记住,传销不会说自己是传销,反而玩弄各种文字游戏,模糊概念,偷换概念。比如:传销有产品,我们没产品,不是传销 或者法律规定30个下线个就上平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