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坞根司法所联同镇村镇线、社发办、卫生院等单位分别在街头、下呈工业区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发放资料100多份。同时入企业对企业职工进行宣讲。
4月22日上午,新河司法所到新河镇规模上企业浙江步步乐箱包、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后情况,解答现阶段发展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企业及时做好劳务合同签订及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