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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污水厂超标排放被罚款2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7 17:42:23    浏览次数:8
导读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在此前的一次监测中发现,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中氨氮超标3.6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  今年早些时候,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对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生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在此前的一次监测中发现,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中氨氮超标3.6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

  今年早些时候,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对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工作人员在废水标准化排放口取水样进行监测。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显示,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中氨氮超标3.6倍。

  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浸校塘组的一家城市污水处理公司,地处石马河流域。我市于2019年9月开始对石马河流域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该流域企业废水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环境保护设施以及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一家污水处理厂,理应确保城市污水达标排放,但是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却出现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的违法行为依法处20万元罚款,以警示该公司作为城市集中治污单位必须加强环保自律,模范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此类企业从严监管,倒逼其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保障城市污水达标处理后排放;在监管执法方面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一旦查实类似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必将严惩不贷。

 
关键词: 东莞纸护角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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