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合理用药安全,根据兰州市人口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兰州市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对兰州各零售药店作出要求,禁销终止妊娠药。
据悉,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这些终止妊娠的药品包括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催产素注射液。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个人和未经批准开展终止妊娠的服务机构。规定还特别指出,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对于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查处并对举报者信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