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向社会发布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自愿申请加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截止2020年5月29日,共有18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提交了申请材料。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审委员会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完整性、设立时间、实缴资本金数额、服务本市法院数量、完成辅助拍卖数量及成交率等方面进行客观评分,客观评分占75%;并根据业绩报告、辅助拍卖实际案例、特色工作、增值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主观评分,主观评分占25%。两项分数相加后,按照评分高低排序,以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提供者拟纳入本院名单库,现予以公示:
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众拍拍卖有限公司、天津华臻拍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