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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 被罚10年市场禁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9 11:50:51    浏览次数:5
导读

  16日晚间,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涉嫌内幕交易春兴精工股票一案,被证监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1月,时任春兴精工董事长孙洁晓收到证监会的 《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深证调查通字〔2018〕001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

  16日晚间,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涉嫌内幕交易春兴精工股票一案,被证监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1月,时任春兴精工董事长孙洁晓收到证监会的 《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深证调查通字〔2018〕001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孙洁晓、郑某某、蒋某璐涉嫌内幕交易春兴精工股票一案中,孙洁晓是春兴精工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总经理,郑某某时任春兴精工董事,二人均知悉本案内幕信息,孙洁晓知悉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孙洁晓称郑某某自2016年6月份起即知悉相关收购事项,此外,郑某某在2016年6月和2016年8月接触过涉及收购事项的邮件和合同,并于2016年9月14日处理过关于本次收购付款的相关OA系统审批,郑某某知悉时间不晚于2016年9月14日。蒋某璐与孙洁晓、郑某某均相识,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蒋某璐与郑某某有过多次通话联络。

  


  而孙洁晓、郑某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使用蒋某艮、江某云、陶某青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孙洁晓、郑某某、蒋某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孙洁晓、郑某某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对蒋某璐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孙洁晓利用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郑某某利用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便利,与孙洁晓共同从事内幕交易,行为较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孙洁晓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郑某某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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