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且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向税务机关申请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1.佛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独参加或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向前补缴社保费,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请按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享受;
5.在单位办理停保后的次月,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增员参保。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增员参保。
1.灵活就业人员带齐资料到前台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交申请人签名确认;
2.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款协议→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盖章→灵活就业人员持协议书到银行签约→灵活就业人员将协议书税务机关存联交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