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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无核酸检测证明”等理由延误患者救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2 16:41:20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745
导读

提供急诊服务的所有医疗机构,在急诊科规范设置缓冲区,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如胸痛、卒中、孕产妇、严重外伤患者等进行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停诊,不得以“无核酸检测证明”等理由延误患者救治,不得拒接拒诊发热病人。

4月2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南完善疫情期间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驻济省属省管医疗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和管理运行机制。提供急诊服务的所有医疗机构,在急诊科规范设置缓冲区,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如胸痛、卒中、孕产妇、严重外伤患者等进行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停诊,不得以“无核酸检测证明”等理由延误患者救治,不得拒接拒诊发热病人。

同时,济南动态摸排把握重点群体医疗需求并及时处置。对急危重症患者,由所在社区或隔离点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专门车辆,“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救治;诊疗结束后,由专用转运车接回,实行闭环管理。对透析患者、孕产妇等群体,指导帮助预约就诊,确保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对慢性病患者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送医送药上门等方式做好保障。

(总台记者 刘颖超 刘悦 宋帅) 【编辑:张燕玲】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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