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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4 11:56:54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87
导读

中新财经4月24日电 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

中新财经4月24日电 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

申长雨表示,我国是一个数据资源大国和数字经济大国,但要想让这些数据资源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有效保护起来,就需要很好解决数据的产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申长雨介绍,目前,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申长雨还表示,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 【编辑:张尼】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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