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两部门:畅通外出务工农民返乡之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9 05:18:23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391
导读

本报讯(记者徐潇)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其中明确,没有发

本报讯(记者徐潇)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其中明确,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抢抓农时开展生产。

两部委针对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务农有明确指示。在疫情较为严重、集中发生的地区,要针对滞留在城市确需返乡务农的农民(包括到外地包地种植的农民),因地制宜制定农民返乡工作方案,明确返乡的条件、基本要求、申请程序、操作流程和责任部门等。

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原则上在解封前不得返乡;居住在防范区的,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在企业、工地等闭环管理的,所在企业、工地等7日内未发生过疫情,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

从防范区返乡的农民,原则上采取“点对点”、闭环转运。途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返乡后须进行7日健康监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串门、不串村,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代耕、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

徐潇 【编辑:】

 
(文/xinwen)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xinwen原创作品,作者: xinwen。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340632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