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车车辆保险项目 |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9日 14:5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5月24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 预算金额 | ¥373.26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少伟、郭晓川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6803737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崔炎138040680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少伟、郭晓川024-86803737 | ||
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车车辆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20212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车车辆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373.2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LNSY20220212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车车辆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3,732,600.00 元/年。
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 100% 。
采购需求:
★一、执勤车辆 310辆:
不缴纳交强险,只缴纳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以下: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300万额度)
(三)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和乘客的座位险,保额10万额度,每一个座位10万元)
(四)附加险
1、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万元
★二、公务车辆 48辆:
1、缴纳交强险。
2、商业险包括以下: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300万额度)
(三)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和乘客的座位险,保额10万额度,每一个座位10万元)
(四)附加险
1、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2、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万元
3、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服务)其中包括:道路救援7次、车辆安全检测1次
(1)道路救援包括拖车、送水、送油、送防冻液、更换轮胎、拖拽等服务,其中送水、送油、送防冻液需要收取材料费。
(2)车辆安全检测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底盘、轮胎、玻璃、电子系统、车内环境、蓄电池、综合安全等十大检测,但零部件更换、维修费、洗车、打蜡等常规保养费是不包括在内。
★三、投保险种具体以投保时由甲方根据车况自主选择及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以车辆各自的实际年度保险到期时间和实际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险)业务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沈阳市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崔炎1380406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孙少伟、郭晓川024-86803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
电 话: 024-86803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