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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复商复市需遵循“十个必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2 15:06:53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909
导读

截至目前,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受理室内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申请18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2户;受理药店恢复营业申请2067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431户;受理美发店恢复营业申请2150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638户。

记者从吉林市今天(5月2日)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吉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室内农(集)贸市场、药店和生活美容、美发、养生馆复商复市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做到“十个必须”:

必须由市场主体提出复商复市申请;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须设立临时隔离间(生活美容、美发、养生馆具备条件的设立);必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必须开展营业场所全面专业消毒或终末消毒;必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求开展火、电、气、水等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必须公示属地疫情防控办、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社区电话;从业人员须持有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营业承诺书》;必须如实填写《营业备案表》,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截至目前,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受理室内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申请18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2户;受理药店恢复营业申请2067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431户;受理美发店恢复营业申请2150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638户。

接下来,只要室内农(集)贸市场、药店和美发店符合复商复市条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就可以恢复经营。(总台记者 苑竞玮 梁洋) 【编辑:孙静波】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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