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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月以来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6.85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4 17:15:27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99
导读

记者在24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1日以来,上海已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6.85万吨,基本实现日产日清。对于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固定采样点,罗海林介绍,核酸采样医废可以就地暂存,由医废处置单位及时收运处置。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5月24日电(记者 王默玲、袁全)记者在24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1日以来,上海已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6.85万吨,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罗海林介绍,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医废产生量快速增长,最高峰时达到日产1400多吨,是平时的6倍。目前,上海每日的医疗废物收运量已稳步下降,5月21日以来下降到日产1000吨以下,但相对平时仍处于高位。

针对正在加快布设的15分钟核酸检测圈产生的涉疫垃圾处置问题,罗海林表示,15分钟核酸检测圈的采样点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固定采样点、便民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采样过程产生的废物和采样人员废弃的防护用品都按照医废管理。由于各类采样点的医废贮存条件不同,上海明确了不同的收运模式,以便及时有效地收运核酸采样医废,消除疫情传播和环境风险隐患。

对于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固定采样点,罗海林介绍,核酸采样医废可以就地暂存,由医废处置单位及时收运处置。对于便民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原则上应由核酸采样人员或工作人员将核酸采样医废随核酸检测样品一起运到检测机构,再由医废处置单位收运处置。无法及时转运的,核酸采样医废应放入专用垃圾桶、箱,或者放在有“三防措施”的临时贮存场所,由辖区街镇负责24小时内运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医废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罗海林说,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的新形势,上海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并部署落实,将继续保障医疗废物的及时安全收运处置。 【编辑:苏亦瑜】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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