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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家企业因毁坏林地等情况被处罚 涉及煤炭、电力、建筑等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7 21:20: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272
导读

  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 (记者 王嘉浩) 据信用中国(山西)公开消息,日前,山西省煤炭、建筑维修,及电力设施等行业的多家企业因

  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 (记者 王嘉浩) 据信用中国(山西)公开消息,日前,山西省煤炭、建筑维修,及电力设施等行业的多家企业因存在毁坏林地、超范围占用林地等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被地方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高平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61400元;并责令于8月17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山西高平科兴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地倾倒煤矸石。高平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65700元;并责令于2022年8月16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擅自在张兰镇上梁村鑫峪沟炸药库旁林地内挖土,毁坏林地1360平方米。介休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3600元。

  高平市河西镇慧光建筑维修队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地倾倒煤矸石。高平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62000元;并责令于2022年8月16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晋城市龙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架设线塔临时占用林地。高平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5元/㎡的罚款,共计72600元;并责令于2022年8月19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责任编辑:田云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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