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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共立体停车场每个泊位最高补贴8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5 16:37:49    浏览次数:9
导读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去年七月到明年年底期间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项目可享资金补贴,每个泊位最高可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去年七月到明年年底期间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项目可享资金补贴,每个泊位最高可补贴8000元。

  市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谢宇介绍,沈阳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接受补贴的立体停车设施需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一个是要对公众开放;第二要是立体的,向空间要发展的这种停车设施;第三个就是要接入沈阳市的停车管理平台,能够实现大数据共享;第四个是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

  按照规定,这次补贴对象分为土建类和机械式两种,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土建类立体停车场(不含建筑配建和超配建停车场)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3000-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在土建类立体停车场装配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的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项目不同时享受其他类别补贴。在建筑配建和超配建部分停车场装配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的项目,按照3000-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项目由社会资本与政府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按照社会资本占投资额比例给予补贴。

  想要享受补贴,建设单位在申请资金补贴之前须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申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于每年4月底、10月底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统一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备案。补贴款原则上分两次拨付,项目在完成路外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并投入运营后,拨付50%补贴款。项目运营满一年后,拨付剩余的50%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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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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