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第七窗口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14:1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莹、朱春琴、王涛(采购人)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可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370296 | ||
| 采购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华忠、胡京林 电话:025-85878721、858789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可鑫联系电话:025-8337029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第七窗口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服务 竞争性磋商(6.8定).pdf | ||
一、项目编号:QC-2022052853C(招标文件编号:QC-2022052853C)
二、项目名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第七窗口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博硕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京博硕餐饮有限公司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第七窗口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第七经营部快餐窗口,包括早点、快餐、夜宵经营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 2022年09月至2025年07月学校放暑假止,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可续租,续租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快餐项目按照营业额(以财务核算数据系统为准)的7%收取设备折旧费,毛利率不得超过37%;特色项目按照营业额(以财务核算数据系统为准)的11%收取设备折旧费,毛利率不得超过39%。超过规定毛利率,学校将经营户超过的利润金额从经营户营业额中扣除。所报快餐的特色项目不与现有项目冲突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莹、朱春琴、王涛(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本次项目收取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 号:515769533053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联系方式:王华忠、胡京林 电话:025-85878721、85878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可鑫联系电话: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可鑫
电 话: 025-83370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