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和信息经济理念,掌握信息技术和电子服务综合技能,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知识结构,具备一定的互联网创新创业素质,能适应现代社会商务运营、专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专业人才。
说明:1、根据湘自考委发【2013】2号和湘自考委发【2015】1号文件精神,本考试计划中《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六门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实施。
2、自2015年起,不再将电子商务实践网()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网上作业的唯一指定网站。已在电子商务实践网注册的考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3、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即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和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并取得自学考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申请领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相同。
4、已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5、带“*”号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由主考学校发布。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成绩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