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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远离非法集资、传销?这些知识一定要知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6 03:43:55    浏览次数:6
导读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大家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

  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容易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此外,还有以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通过发展渠道商、加盟商、代理商、会员并进行实际或虚拟消费,从中收取佣金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网络传销。

  大家应该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的“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通过授课进行洗脑,是不法分子骗取钱财的惯用伎俩之一。不法分子以投资无店铺连锁销售、考察高新技术、参观概念店或体验馆等为幌子,诱骗一批批人“乖乖”接受所谓的老师授课。随着网络通讯的发展,微信“空中课堂”也成了洗脑魔术的载体,不法分子从而收取入会费或加盟费。

  在选择成为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部门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相关网站、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来源:公安部、广东经侦、平安红海湾、平安南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处非办、深圳经侦

 
关键词: 传销怎么定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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