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8日讯 昨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公司”)因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被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披露,经查,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公司已于2019年5月搬离注册地址,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公司质量负责人赵林已于2018年10月变更注册至其他企业,且长期未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至省局的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东莞市德丰药业连锁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0﹞3号)提出陈述或申辩,现已依法注销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BA7690181)。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责任编辑: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