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由公司向该等卖方按发行价每股0.65港元(较6月4日0.700港元折让约7.14%),以配发及发行代价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集团正进行内部重组。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并持有Win Giant Limited的全部股权。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93.14%由卖方A拥有,而其全部已发行股本6.86%由卖方B拥有。
Win Giant Limited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重组后,其将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营运公司(深圳市新家乐云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于中国的家居装饰及分销业务。于本公告日期,由卖方A及卖方B分别拥有93.14%及6.86%的股权。于重组后,全部股权将由Win Giant Limited拥有,其后根据中国法律成为外商独资企业。
董事认为潜在收购目标集团(主要从事家居装饰及分销业务)乃集团竭力巩固及进一步拓展集团现有业务分部的可行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