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夫妻有债务的,要对债务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呢?离婚时是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离谁来偿还?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和都有平等地处理权利。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法律也作出了规定,夫妻对共同债务亦应不分份额地平等地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本文为您介绍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01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0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的期间,还包括夫妻双方结婚后的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至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尚未生效期间。在此期间引起的债务,它又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所负债务和夫妻双方或一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