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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卓越成长混合: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2 06:53:25    浏览次数:5
导读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1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5月1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1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5月1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及其配套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摩卓越成长混合”。上述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对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于2018年3月24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的公告》及本公司网站最新披露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4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6%)、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3

  周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电子工程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EricssonWirelessCommunicationsInc.、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加入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历任副总裁、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等职务,2011年起至今任职于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兼任了考利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摩根士丹利1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已获证监会批复核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依法办理中。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为22,750万元人民币。

  2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已获证监会批复核

  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依法办理中。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的

  股东及股权比例为: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48.35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56%)、深圳市基

  3公司股东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受让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的股权的相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延陵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田明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曾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财务负责人。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辰健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自动化研究所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工程部业务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副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北中心主任、深圳证券通信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总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数据技术分公司副总经理和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高杰文(ToddColtman)先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获得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并在乔治敦大学取得法律学位。曾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伦敦、香港和东京办公室以及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Day)的东京办公室担任律师。2004年加入摩根士丹利,负责亚洲地区不动产投资(REI)业务的不动产收购融资。2007年至2009年担任日本REI业务运营总监,自2016年起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所有投资管理业务运营总监。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MorganStanleyPropertiesAdvisoryCorp.Limited(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MSPChinaHoldingsLimited(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侯杰明(JeremyAltonHuff)先生,杜克大学文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NBA中国法律副总监、NBA中国品牌娱乐的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并担任中国首席运营官。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普通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鸿嫔女士,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贾丽娜女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硕士。曾于金陵科技学院任教,1994年8月至今2017年11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17年11月起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目前兼任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08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入库专家。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副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退休后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兼任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PaulM.Theil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学院法律博士(JD)。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部门主管、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秘。目前担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创始人,亚太健康集团联合创始人和董事长,同时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深圳市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恒安国际集团董事,亲亲食品集团独立董事,润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平安集团投资委员会委员。兼任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莫壮伟(TuangweiMok)先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硕士。曾经在瓦乔维亚证券负责发行结构化和证券化产品,并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2010年9月加入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的市场风险团队。2014年加入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的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赵婧女士,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投资及银行学理学学士、英国诺丁汉大学风险管理硕士。曾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培训生、广州英国文化教育处财务官员。2007年加入本公司,目前担任本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任产品规划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总监,目前担任本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谢先斌先生,浙江大学计算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务经理,基金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首席注册登记师。2011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目前担任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李锦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商学院和香港大学联合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23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18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05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王大鹏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CPA),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教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0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管理部研究员、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何滨女士,自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1年6月管理本基金;徐强先生,自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管理本基金;盛军锋先生,自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管理本基金;钱斌先生,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管理本基金;周志超先生,自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管理本基金;周宁先生,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管理本基金;袁斌先生,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管理本基金。

  委员: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余斌,数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李功舜,交易管理部总监;张雪,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支持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致力于挖掘并投资具备持续成长能力和估值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它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大类资产配置实行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统一指导下进行的大类资产配置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召开月度例行会议时,讨论、制定具体的基金在未来一个月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并形成决议。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大类资产配置的决议具体执行并实施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大类资产配置时,采取“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在完全遵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础上,确定未来一段时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宏观经济因素是大类资产配置的重点考量对象。本基金重点考察GDP、CPI、投资、消费、进出口、流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因素,评估宏观经济变量变化趋势及对资本市场及各行业、各领域的影响。

  政策及法规因素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各行业领域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制度和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

  资本市场因素方面主要关注市场估值的比较、市场预期变化趋势、资金供求变化趋势等。在此基础上,对市场估值进行整体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当资本市场、国家财经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测事件),可能导致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将临时组织集体讨论并确定特定时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在公司投研体系的支持下,基于对各行业的成长与优化空间、行业的竞争性和集中度、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行业进行估值评估,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行业配置方案。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备持续成长能力并有一定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即有形或无形资产持续增长的企业、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的企业、所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企业、技术或服务水平超越同行的企业、突破瓶颈进入成长发展轨道的企业等等。

  本基金拟从两个角度来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特征的权益类投资对象,一个角度是假设过往成长较快的企业具备持续实现高成长的特质,以上市公司已实现的历史数据为基础,采用定量方法,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选股,组成投资对象的一部分;另一个角度是对上市公司未来成长性的预判,以本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采用定性方法,结合系列定性要素分析进行选股,作为对定量方法选股结果的补充和修正。

  本基金定量选股方法的依据是本公司“成长型股票择股模型”运行结果。该模型采用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对内部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个核心成长指标进行系统地计算和分析,对各项指标做出极值处理后,再将各项指标使用z值方法按照其被赋予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上市公司的综合成长指标序列。此外,模型还将使用净资产收益率、PEG、非流通受限市值、行业代表性等辅助指标对综合成长指标序列进行修正、补充。按照综合成长指标排序,选取适量的与本基金管理能力相匹配的股票,组成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体。

  本基金定性选股方法的依据是本公司投研团队对上市公司调研及预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核心的研究方法着重在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市场拓展、资源整合、战略布局、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研判,选择出具备快速成长基础的公司。主要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公司治理、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的分析四个组成部分。

  行业特性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的基础。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对行业的成长与优化空间、行业的竞争性和集中度、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治理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对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管理层、员工各方利益取向的基础,也是判断公司管理水平的基础。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分析;

  发展战略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成长速度的基础。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的前瞻判断与战略布局,涉及到公司核心业务的定位与扩张计划、上下游资源的获取与整合、新投入项目的切入点和盈利模式等方面;

  核心竞争力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在同业中脱颖而出且持续快速成长能力的基础。各竞争要素是否有竞争力是企业在竞争中获得并保持优势的决定性力量,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融于企业的研究、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包括盈利模式、渠道控制、技术工艺、设计研发、资源成本等方面,是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

  估值分析,本基金将区分不同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和自身资产业务特点,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从相对与绝对、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进行估值分析,即个体公司的估值绝对数、与同期的行业及市场估值水平比较、与历史估值水平比较、与未来成长速度比较等,并用以指导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组合的构建,将具备长期快速成长特性且估值合理或相对低估的品种作为核心配置,长期持有,以估值水平和可实现增速衡量股价水平,波段操作,以增加组合的超额收益;将一段时期内增速较高,符合市场偏好和预期的品种作为趋势配置,以市场预期水平和实际实现增速衡量股价水平,阶段性持有,以降低组合的市场偏离度;将有可能实现快速成长但不确定因素尚多的品种作为潜力配置,动态调整,以实现组合的前瞻性。

  即不断地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和收益的配比分析、时间与效益的配比分析,力求在结构上控制风险,在品种上追求效益,在布局上赢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由固定收益投资团队独立提出具体的投资策略及投资建议,选择投资对象,优化组合收益。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Black-Scholes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分析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充分利用外部和内部的研究资源提供研究成果,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支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对基金经理进行授权,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总体监控。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总体投资策略和原则以及研究团队提供的分析和建议等信息,在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组成。风险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绩效及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结合市场、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意见。

  基金经理根据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公允性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期融资券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比较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20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0年1月23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关键词: 投资创业项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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