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各种社会观念也在与时俱进地转变。但是,当人们谈及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时,往往嗤之以鼻。因为在我国传统观念看来,做此公证是对婚姻的亵渎和否认,所以大家避而不谈。殊不知,其实财产公证只是让夫妻财产的所有权更加清晰,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更好地维护了家庭和睦。那么,夫妻财产协议具体应该如何公证?对于财产公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01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02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一)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
03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